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昌财采购(2008)236号
区属各预算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8]15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财政 政府采购 进口 通知
京财采购[2008]1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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