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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风险补偿机制

 

        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促进和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和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步伐,不断扩展我区投资担保业务,增强投资担保公司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实力,昌平区晨光昌盛投资担保公司制定了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风险补偿机制,主要内容是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担保项目发生代偿时,投资担保公司应首先用其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抵补,不足部分经区财政局审核认定属于补偿范围的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偿比率不超过6%,当年代偿率其余部分,由以后年度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弥补。目前此方法已经区政府同意,将于2004年年底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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